金元顺安乾盛利率债债券 : 金元顺安乾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发布时间:2024-07-11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本基金为债

  

金元顺安乾盛利率债债券 : 金元顺安乾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市场的变化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当利率的波动导致不同债券品种利差发生变化时,基金在配置不同比例的资金购买不同品种的债券而产生的债券品种配置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87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募集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